公告內容

主  旨 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金自115-1學期起亦可有教育部減免學費補助 公告 2026-06-08
單  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莊凱? 相關網址 期限 2026-10-31
適用對象 全校師生, 相關文件 類別 校內公告
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3日來函,因「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修正內容暨名稱為「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實施要點」,已非屬學雜費補助性質。
爰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學生如欲申領「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以及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或拉近方案,因補助性質不同,無重複請領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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