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 旨
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金自115-1學期起亦可有教育部減免學費補助
公告
2026-06-08
單 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莊凱?
相關網址
無
期限
2026-10-31
適用對象
全校師生,
相關文件
無
類別
校內公告
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3日來函,因「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修正內容暨名稱為「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實施要點」,已非屬學雜費補助性質。
爰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學生如欲申領「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以及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或拉近方案,因補助性質不同,無重複請領之疑慮。
[
回上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