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  旨 轉知-行政院訂定「無人機財產管理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參照。 公告 2026-05-21
單  位 總務處保管組 黃淑靜 相關網址 期限 2026-06-30
適用對象 全校師生, 相關文件 類別 校外事項
主旨:訂定「無人機財產管理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為推動我國無人機產業發展,鼓勵各機關公務員勇於開發應用無人機,累積實務操作經驗,以強化全社會防衛韌性所需,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二、有關國防部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管理之無人機,因有其特殊性,且該二機關均已另訂有相關管理作業規定,不適用本作業規定。
三、檢送旨揭「無人機財產管理作業規定」1份。
★相關文件:
      無人機財產管理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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