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5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辦理。 二、為使青年能於在學期間即了解政府組織運作方式、工作內容、組織文化及公共政策形成、制定、執行過程,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學習政府運作機制,以利規劃未來職涯發展,特別針對設籍本縣之在學青年提供於公部門工讀機會。 三、旨揭計畫適用對象如下: (一) 設籍本縣: 設籍 4 個月以上,以 115 年 4 月 1 日前計算。 (二) 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之在學學生: 大學含四年制技術學院需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升二年級)。 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四年級升五年級)。 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學生。 (三) 非本計畫對象: 大學(專)延畢生。 應屆考上大專校院。 應屆畢業生。 夜校生。 空中商專或空中大學學生。 在職進修或假日進修部學生。 已參與本縣 106 年及 114 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者(含中途離職),不重複錄用。 四、本計畫報名資格及注意事項詳參報名簡章,可至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最新消息(http://www.hl.gov.tw)下載或至花蓮縣政府 114 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報名系統(https://hlpt.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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