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 年 12 月 29 日新北教研資字第 1122597441 號續辦。 二、本案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一)申請期程:每年度收件1次,本年度收件日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以已完成之行動研究、碩(博)士論文為主。 (二)申請對象:國內各級學校教職員、各縣市教育局(處)人員、各大專院校碩(博)士生。 (三)研究主題: 1、需以新北市為研究對象,並符合「2030以學生為中心,為幸福而教」計畫架構之九大研究主題之一(含以上),九大研究主題參計畫所列。 2、另為鼓勵創新與前瞻應用,推動新北市教育數位轉型與領航發展,鼓勵申請者之研究能含括人工智慧(AI)主題,凡符合上述任一九大研究主題(含以上),且研究內容同時也符合任一「AI主題」(含以上),將提高獎勵之經費,AI主題參計畫所列。 (四)繳交資料:包括申請書、授權書、已完成之行動研究或碩(博)士論文。 三、經費獎勵: (一)行動研究及碩士論文: 1、本市人員: (1)如符合計畫內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每件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 (2)如同時符合計畫內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及第4點第2款之AI主題,每件補助1萬5,000元。 2、外縣市人員及大專院校碩士生: (1)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每件補助5,000元。 (2)如同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及第4點第2款之AI主題,每件補助6,000元。 (二)博士論文: 1、本市人員: (1)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每件補助3萬元。 (2)如同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及第4點第2款之AI主題,每件補助5萬元。 2、外縣市人員及大專院校博士生: (1)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每件補助1萬5,000元。 (2)如同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及第4點第2款之AI主題,每件補助2萬元。 四、敘獎:外縣市學校及教育局(處)人員,由本局函請各縣市辦理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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