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  旨 轉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部分修正條文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 公告 2026-01-16
單  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王學偉 相關網址 期限 2026-06-16
適用對象 全校學生, 相關文件 類別 校外事項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下稱國發會)、勞動部及內政部移民署,針對旨揭法案修法重點、外國專業人才工作申請(含副學士以上應屆畢業僑生免工作許可工作)、外國專業人才適用勞退新制、就業保險投保及請領、居留及永居申請規範等資訊彙編簡報說明(詳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資訊專頁,網址:https://foreigntalentact.ndc.gov.tw/Content_List.aspx?n=8E20BBA0AFD356E5)。
二、另針對僑外生留臺工作部分,國發會另製懶人包(詳附件),內容包含僑生畢業後延期居留年限、申請步驟以及適用對象等。
三、上揭資訊為僑生畢業留臺就業相關重要訊息,請協助向僑生廣宣。
四、倘有旨揭法案或留臺相關問題,請洽國發會Talent Taiwan 國際人才服務及延攬中心,官方網站:talent.nat.gov.tw;諮詢信箱:help@talent.nat.gov.tw;服務專線:02-7733-7660。
五、另請針對已畢業5至10年之海外僑生廣為宣傳臺灣就業相關政策措施及友善就業市場,以利渠等於轉職期評估回臺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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