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 旨
(轉知)教育部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薪資揭示宣導圖卡
公告
2025-11-05
單 位
研究發展處職涯發展中心
陳翠梅
相關網址
無
期限
2025-11-20
適用對象
全校師生,
相關文件
有
類別
校外事項
函轉勞動部「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薪資揭示宣導圖卡1份,請協助宣導,請查照。
依據勞動部114年10月29日勞動發就字第1140515632號書函辦理。
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規定,雇主招募員工,不得有: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
為確保學子畢業後求職權益,旨揭規定請宣導周知。
★相關文件:
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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