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  旨 (轉知)教育部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薪資揭示宣導圖卡 公告 2025-11-05
單  位 研究發展處職涯發展中心  陳翠梅 相關網址 期限 2025-11-20
適用對象 全校師生, 相關文件 類別 校外事項
函轉勞動部「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薪資揭示宣導圖卡1份,請協助宣導,請查照。

依據勞動部114年10月29日勞動發就字第1140515632號書函辦理。
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規定,雇主招募員工,不得有: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
為確保學子畢業後求職權益,旨揭規定請宣導周知。
★相關文件:
      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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