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就學貸款所得經財政部審查年度為113年父、母及本人三人之所得審查結果,請注意個人手機簡訊通知。 接獲不合格通知同學請於11/03(一)前依下列說明至A117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繳交相關資料,才算完成資格可辦理本學期就學貸款。 (晚間17:00後請至A115-1進修部辦公室) 實習生可用郵寄(掛號):114台北市內湖區環山路1段56號 生輔組A117 李育綺老師收 *逾期未辦理完成且無聯繫者視同不符資格將直接取消申貸就學貸款。
審查級別說明: 家庭所得超過120萬元以上無兄弟姊妹或子女且無正式學籍者不可申貸,請告知李老師。
乙級<免息>:113年家庭總所得(父、母、學生本人)收入介於120-148萬之間 依規定家中需有一位兄弟姊妹同時具有正式學籍者 請檢附 1.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含兄弟姊妹)。 2.就讀高中以上其兄弟姊妹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蓋本學期註冊章),如學生證為悠遊卡無註冊章者,請以「在學證明」代替。 續貸辦理方式:請至生輔組A117繳交後才可繼續辦理就學貸款。
丙級<自付全額>:113年家庭總所得(父、母、學生本人)收入超過148萬以上 ★依規定家中需有一位兄弟姊妹同時具有正式學籍者<自付全額> 請檢附 1.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含兄弟姊妹)。 2.就讀高中以上其兄弟姊妹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蓋本學期註冊章),如學生證為悠遊卡無註冊章者,請以「在學證明」代替。 3. 請至生輔組A117領取並簽立「願自付全額利息切結書」。(附件一)
★家中需有二位兄弟姊妹同時具有正式學籍者<免息> 請檢附 1.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含兄弟姊妹)。 2.就讀高中以上其兄弟姊妹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蓋本學期註冊章),如學生證為悠遊卡無註冊章者,請以「在學證明」代替。
如有相關問題請於09:00-16:30期間洽詢生輔組2658-5801分機2211李育綺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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