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  旨 114-1就學貸款所得審查不合格續貸方式 公告 2025-10-28
單  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李育綺 相關網址 期限 2025-11-07
適用對象 全校師生, 相關文件 類別 校內公告
本學期就學貸款所得經財政部審查年度為113年父、母及本人三人之所得審查結果,請注意個人手機簡訊通知。
接獲不合格通知同學請於11/03(一)前依下列說明至A117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繳交相關資料,才算完成資格可辦理本學期就學貸款。
(晚間17:00後請至A115-1進修部辦公室)
實習生可用郵寄(掛號):114台北市內湖區環山路1段56號 生輔組A117 李育綺老師收
*逾期未辦理完成且無聯繫者視同不符資格將直接取消申貸就學貸款。

審查級別說明:
家庭所得超過120萬元以上無兄弟姊妹或子女且無正式學籍者不可申貸,請告知李老師。

乙級<免息>:113年家庭總所得(父、母、學生本人)收入介於120-148萬之間
依規定家中需有一位兄弟姊妹同時具有正式學籍者
請檢附
1.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含兄弟姊妹)。
2.就讀高中以上其兄弟姊妹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蓋本學期註冊章),如學生證為悠遊卡無註冊章者,請以「在學證明」代替。
續貸辦理方式:請至生輔組A117繳交後才可繼續辦理就學貸款。

丙級<自付全額>:113年家庭總所得(父、母、學生本人)收入超過148萬以上
★依規定家中需有一位兄弟姊妹同時具有正式學籍者<自付全額>
請檢附
1.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含兄弟姊妹)。
2.就讀高中以上其兄弟姊妹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蓋本學期註冊章),如學生證為悠遊卡無註冊章者,請以「在學證明」代替。
3. 請至生輔組A117領取並簽立「願自付全額利息切結書」。(附件一)

★家中需有二位兄弟姊妹同時具有正式學籍者<免息>
請檢附
1.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含兄弟姊妹)。
2.就讀高中以上其兄弟姊妹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蓋本學期註冊章),如學生證為悠遊卡無註冊章者,請以「在學證明」代替。

如有相關問題請於09:00-16:30期間洽詢生輔組2658-5801分機2211李育綺老師
★相關文件:
      證明文件黏貼單
      自付利息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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