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  旨 轉知-114學年度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資訊 公告 2025-09-08
單  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王學偉 相關網址 期限 2525-09-16
適用對象 全校學生, 相關文件 類別 校外事項
一、申請資格:
(一)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不含研究所)僑生(含港澳生)。
(二)113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三)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四)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二、申請文件:
(一)僑生獎學金申請表(附件)。
(二)113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三)清寒證明正本。
(四)未領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附件)。

三、獎項及名額:
(一)每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
(二)按各校申請合格僑生人數與應分配獎學金總數計算各校應配名額。

四、申請時間:2025年9月18日(四)〜9月19日(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五、申請資料請依上述順序排序,以釘書機訂妥,並於規定期限內送至生輔組,逾時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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