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  旨 轉知-【教育部補助】114學年度「技專校院學生出國參加著名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乙案 公告 2025-04-11
單  位 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  謝秀貞 相關網址 期限 2025-05-22
適用對象 全校師生, 相關文件 類別 校外事項
說明:
一、本案依「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推動學生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要點」(下稱本要點)辦理。
二、依本要點規定,如有規劃於114學年度選派學生出國參加著名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且擬向本部申請補助者,請依前開要點規定填列申請表(一競賽填寫一案),併佐證資料各1式5份及申請檢核表。
三、補助對象:
(一)推展技專校院辦理全國性或國際性技藝能競賽:財務及會計制度健全,且最近一年內無重大違規事項之學校。
(二)鼓勵學生出國參加著名國際性技藝能競賽: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於技專校院在學時,代表學校實際參與各類著名國際競賽之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得予補助:
1、具技藝優良表現者:學生個人或團體最近二年內在國內外技藝能競賽有優異名次或事蹟表現。
2、經國內賽選拔者:學生個人或團體參加全國性技藝能競賽獲優異名次。
四、補助原則:
(一)本補助以部分補助為原則,學校至少應編列百分之二十之計畫配合款。但屬國內賽選拔者,經本部同意,承辦國內賽學校得免提列配合款。
(二)本部視計畫之可行性、重要性及是否符合政策之需要性等核定補助額度。但政策性委託辦理或資源不足地區之申請案,得視狀況予以特殊考量。
(三)本補助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未獲本部及其他政府部門補助者,得依本要點提出申請。
(四)學校依前點第二款規定所提之申請案(一競賽一案),不限案數,每案不得超過五人,對每位學生出國參賽之補助,每年以一次為限。設計類補助之國際競賽種類以本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定者為限,學校申請不限案數,同一作品不得超過二人,並以一次為限。

敬請欲提案教師於114年5月22日(星期四)下班前,將相關資料繳交至研發處產學組,俾便如期完成後續報部作業。謝謝!

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組長 陳師尹 (分機2420)
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組員 謝秀貞 (分機2421) 敬啟
★相關文件:
      申請表
      補助要點
      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