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截止日: 113年09月20日(五)止。 2. 適用對象:94年次以後就學役男,於112學年度起進入本校學士班就讀學生申請後即可適用。 3. 本申請須每學期提出,於每學期申請截止日前,填寫「就學期間專案服役申請書」,於申請截止日前完成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4. 預計113學年度第2學期入伍同學請於113年9月20日前提出申請。休學申請就學期間專案服役者,須於入營前1個月,向本校申請開立預定休學證明文件,並繳回戶籍地兵役單位,據以辦理緩徵原因消滅及兵役徵集作業。收到徵集令後,應向教務處辦理休學程序。 內政部役政署提醒:同學提出服役彈性修業申請後,仍須依其實際欲入伍服役梯次,依役政署公告時間向戶籍地公所申請服役,並非向學校提出服役彈性修業申請後即可入伍服役。例:欲於114年寒假入伍須於113年9月向公所提出申請,欲於114年暑假入伍須於114年2月向公所提出申請。 5. 詳情請參閱教育部網站「因應役期恢復一年 教育部公布彈性修業實施指引(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D9A0B19F683E43BE#)」。 6. 本校「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申請書」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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