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10/5/4 ( 1134 人讀取)
主旨 申請文獻傳遞服務由圖書館支付申請費用
內容 即日起,凡本校專任教師與大學部、研究生於NDDS系統申請文獻傳遞服務即可由圖書館支付申請費用。申請者需先完成線上註冊。
相關網址 http://ndds.stpi.org.tw/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