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 旨
轉知-僑外生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
公告
2024-04-22
單 位
研究發展處職涯發展中心
蘇長毅
相關網址
有
期限
2024-06-30
適用對象
全校學生,
相關文件
有
類別
校內公告
主旨:有關大學校院112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以下簡稱僑外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詳如說明。
說明:
一、為提供大學校院僑外生畢業後留臺實習機會,本部訂有「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中、英文版詳如附件1、2)。
二、就112學年度第2學期即將畢業之僑外生,如有畢業後實習之需求,於符合上開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一,並取得要點第3點規定之擬實習機構同意實習證明書,至遲應於居留效期屆滿2個月前,向學校提出畢業後實習之申請,經學校初審後,將相關申請表件函送本部審查。
三、申請表件電子檔可至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頁(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業務專區」-「僑外生事務」項下,依僑生、外國學生類別,點選「畢業後實習」資料下載使用。
四、請於113年5月30日前彙整相關申請表件,經學校初審後另行報部辦理。
★相關網址:
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
★相關文件:
條文
英文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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