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  旨 轉知-僑外生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 公告 2024-04-22
單  位 研究發展處職涯發展中心  蘇長毅 相關網址 期限 2024-06-30
適用對象 全校學生, 相關文件 類別 校內公告
主旨:有關大學校院112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以下簡稱僑外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詳如說明。

說明:
一、為提供大學校院僑外生畢業後留臺實習機會,本部訂有「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中、英文版詳如附件1、2)。

二、就112學年度第2學期即將畢業之僑外生,如有畢業後實習之需求,於符合上開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一,並取得要點第3點規定之擬實習機構同意實習證明書,至遲應於居留效期屆滿2個月前,向學校提出畢業後實習之申請,經學校初審後,將相關申請表件函送本部審查。

三、申請表件電子檔可至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頁(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業務專區」-「僑外生事務」項下,依僑生、外國學生類別,點選「畢業後實習」資料下載使用。

四、請於113年5月30日前彙整相關申請表件,經學校初審後另行報部辦理。
★相關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
★相關文件:
      條文
      英文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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