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主  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師生持續配合相關防範措施 公告 2022-12-02
單  位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顧維玲 相關網址 期限 2023-02-28
適用對象 全校師生, 相關文件 類別 校內公告
教育部公告校園防疫管理指引,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1.確診、快篩陽性個案,實施居家照護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5+n天,居家照護期間不得入班上課;期滿且無症狀,即可入班正常上課;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條件為隔離期滿後快篩檢測陰性、或距解除隔離日已達7天。
2.無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採「0+7自主防疫」。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免居家隔離,均實施0+7自主防疫措施,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3.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之師生人員,與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如快篩陰性且無症狀,即可入班正常上課;如未全程配戴口罩者,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4.進入學校人員應依規定配戴口罩;如有發燒、急性呼吸道感染者、嗅味覺異常或腹瀉等其他症狀者,應落實「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並立即就醫或在家休息。
5.本校教職員工生如有確診個案,校安中心疫情通報專線電話0937-675-867;於本校首頁防疫專區建置有教職員工、學生連結之QR-Code「新冠肺炎(COVID-19)確診回報系統」,請師生主動回報,以利未來可能進行之疫情調查。
6.學生應依規定佩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上課時 間禁止飲食。
7.保持室內通風良好,室內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之通風原則,教室門可關閉,且應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
8.維持防疫衛生好習慣,師生加強個人保護措施包括依規定佩戴口罩(避免脫口罩面對面互動聊天、飲食)、經常保持手部衞生、完整疫苗接種,才能降低病毒傳播風險,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做好個人健康管理。
9.因應疫情未來可能發展變化,本校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指示辦理並配合做滾動式調整。

相關細項執行作法,參閱附件檔案,請持續配合各項校園防疫工作
★相關文件:
      防疫管理指引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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