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改名科大後校名之公開信
謝謝大家對校務發展的關心,有關本校改名科大後校名一事,引起諸多揣測與傳言,其中似有誤會與不實之處,秘書室(直屬校長室之幕僚單位)深感遺憾並特說明如后。同時期盼師生同仁在互信和諧基礎下,多予協助說明以化解因誤會產生的疑慮。茲以最近教育部回覆本校改名科技大學校名投訴信函說明如下:
教育部回覆信:有關德明技術學院改名科技大學校名之回覆﹙針對投訴回應﹚:
教育部回覆1:(原文呈現)
有關技術學院改名科技大學學校校名之決定,應依本部「技專校院校名命名應行注意事項」辦理。依前揭注意事項第7項規定:「技專校院因改名科技大學、改制技術學院或其他原因需變更學校名稱時,應至少擬議3個校名報送本部,提交大學設立、變更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擇定之」,先予敘明。
本校說明:
1.德明技術學院通過改名科大訪視後,校方依照「技專校院校名命名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相關事宜。其中改名科大之校名亦在德明技術學院校務會議(
2.隨後召開董事會(
3.校務會議代表包括有教職員工生,各系亦有老師代表出席。
教育部回覆2: (原文呈現)
關於德明技術學院改名為科技大學後之校名,係依上述規定就學校擬議之3個校名,提交本部本(96)年
本校說明:
1.(96)年5月23日教育部召開「96年度大學變更審議會」,該次會議係審議德明技術學院改名(俗稱改制或升格)案,除通過本校改大案,同時作成決議﹙請注意不是建議﹚,自本年8月1日起改名為「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核定公文因尚須教育部循公文行政流程報請高層核定,故一直到
2.本校在收到教育部正式核定改名科大公文後,隨即在
3.此外,若校名懸而未決,新學年度(
★秘書室提醒
(1)部分輿論所言校方未爭取,甚至「外傳其實根本不是教育部建議更名,而是學校提出財經二字使學校有特色」云云,絕非事實特此澄清。
(2)校方處理改大後之校名一事,完全依法行政﹙遵守相關法令、循校務會議、董事會做成決議﹚,並依法報教育部審議。
(3)民主時代,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且應予以尊重。但如果言論悖離事實空穴來風,無情的指責,恐會在無意中傷害更多愛德明的人。這對於一個即將邁入科技大學的德明終究不是好事,對祥和樸實的校園氛圍也沒有助益。故籲請德明人千萬要理性客觀,才是德明之福。
(4)德明能順利改名科大是很多師生多年的打拼,尤其歷任校長、行政團隊的前仆後繼,在諸多客觀條件限制下總算進入一個新階段。未來還望在大家努力下朝向優質科技大學目標邁進。同仁提供諸多建議無非是希望明天會更穩更好!在此一併誌謝。
(5)相關公文、辦法請參閱附件並 請諒察為禱。